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射击(飞碟)比赛竞赛规程

2025-10-16 14:11:17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20名(含20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4人,8至19名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3人,7名(含7名)以下参赛的单位报教练员2人。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射击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并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射击飞碟项目除外)。各小项参加区运会比赛运动员每单位最多可报3名(含兼项运动员)。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统一检查,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运动员不予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可以兼项,所兼项目任选与竞赛日程有矛盾时,运动员自行调整。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击竞赛规则》及有关国际射联补充条文。

(二)个人赛和团体赛同时进行(混合团体除外)。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各项目均不打决赛。

(五)比赛中,运动员计分射脱靶,应主动向裁判员报告,不主动报告者,一经发现,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

(六)参赛运动员枪支、子弹自备。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有共枪现象时,自行解决。

(七)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sy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在报名、报项时一定要分别注明参加组别、团体赛、个人赛名单(否则按顺序先后自行编排)。

(三)参赛运动队、比赛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报到日期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