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

2026-01-22 11:38:37

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体育资源作用,进一步拓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扩大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规模、夯实竞技体育发展基础,提升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力争在省级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拟向各有关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企业等单位公开征集承接部分竞技体育项目日常训练、选拔和组队参赛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

除了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斗门区少年业余体校开展的竞技体育项目,其他每个竞技体育项目择优挑选1个合作培养单位开展合作。重点为足球、篮球、排球、击剑、赛艇、马术、跳水、曲棍球;高尔夫、自行车、跆拳道、武术、滑板、攀岩、冰雪、霹雳舞、蹦床、艺术体操、铁人三项、现代五项、手球、花样游泳、马拉松游泳、沙滩排球、棒球。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斗门区少年业余体校未开展的项目,相关单位培养的运动员注册均可以“双重注册”。

二、申请时间

2024年度申请日期为3月25日前。

三、合作单位条件

1.具有单位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具有能够长期从事人才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器材。培训场地可以是拥有独立产权、长期租赁、依托其它单位等形式,场地器材设施能满足基本训练要求。

3.具有固定的从事人才培训的教练员。教练员可以是专职、聘用或兼职。委托培养单位应与教练员签订用人协议,且无薪金纠纷。

4.申请单位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及社会声誉。

四、申请资料

1.合作培养单位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训练场地使用证明(如果房产属于发起人的,请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如果是租赁或合作的,请提供相关证明)。

5.教练员、运动员资料、花名册。

6.该项目合作培养的方案、具体目标、以往成绩等。

五、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各申请单位于申请期限内向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65号306室。联系人:冯玉宇,13825686802;蒋文翔,13809808860。

2.组织考评:由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专家包括从事体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本项目中级及以上职称教练员、本项目一级及以上裁判员等)对申请单位进行考评,择优推荐各项目合作培养单位。

3.研究决策:经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审议后确定各项目合作培养单位。

4.签订协议:由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合作培养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协议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该项目比赛结束止。

六、组队参赛

由合作培养单位代表珠海市负责组队,全市范围内选拔运动员参加广东省年度锦标赛和广东省运动会比赛,参赛经费按省、市相关标准执行,参赛报名、出队管理工作由竞技体育科负责统筹。

七、合作培养目标

(一)签订协议当年组织队伍开展日常训练,各组别均有足够队员代表珠海市注册并符合参赛资格,并在2024年广东省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3项以上前八名(含3项)或1项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得前八名。

(二)在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1项前四名和2项以上前八名(含2项)、或1项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得前八名。

(三)在2026年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比赛中获得1枚奖牌、25分以上;集体项目获得前八名;团体总分获得前十二名。

八、管理要求

(一)由竞技体育科负责各合作培养单位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制定下达队伍参赛目标任务。

(二)合作培养项目运动员及带训教练员的注册(含费用)由竞技体育科负责。运动队的日常训练、管理、食宿、保险、学籍、安全等问题由合作培养单位自行解决和负责。

(三)合作培养单位负责和参与组建队伍,公开选拔运动员,聘任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等,建立健全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保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时间和训练质量。负责做好财务管理和接受审计监督。

(四)合作培养单位应自觉接受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管理,每年12月1日前提交合作培养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包括在训人数、花名册、训练签到表、参赛成绩、教练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参赛计划、冬夏训计划等)。

(五)合作培养单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管理规定、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无法正常开展训练、无法组队参加省级比赛等原因,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取消其合作培养资格。

九、激励机制

(一)合作培养期间,合作培养单位每年能够完成年度参赛目标者,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全市省运会备战经费情况,结合竞赛成绩给予合作培养单位一定的训练补贴,主要用于场地、训练和比赛器材、训练和比赛服装、聘用教练员、运动员营养、培训等方面。

(二)合作培养单位运动员在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上获得金牌的,优先进行下一省运新周期的合作组队,并重点给予训练补贴,用于场地、训练和比赛器材、训练和比赛服装、聘用教练员、运动员营养、培训等方面。成绩特别显著的,可以报请市政府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三)合作培养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在各类赛事中获得成绩给予的奖励,均按珠海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执行。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5日